就业指导管理办法
日期:2015-05-12 

  

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为更好地完成就业指导各项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就业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精神,在校党委、校长室的领导下,营造良好的毕业生就业氛围,形成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各系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优化机制,齐抓共管,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的领导,确保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系主任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2、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相应机构。

(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在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健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网络。

1、完善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设主任一人,专职工作人员23人。

2、各系部应确定系部就业指导负责人,并报校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接受校就业指导中心指导。

(三)建立就业指导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一年就业工作,交流各系部就业工作的经验,安排部署本年度就业工作。

2、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系部、教务、学生、后勤、保卫处等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各系部、各职能处室就业工作。

3、由校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就业工作形势分析会,汇报就业工作进度,通报就业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动员全校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1、通过会议、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提高全院职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认识,调动全校职工关心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2、开通学院就业信息网站,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并通过校园网和专栏及时传达到毕业生。及时向社会、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信息。

3、组织各种形式的现场招聘会,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人才。

4、注重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社会生产实习,积极探索课堂讲授就业指导和实际演练就业指导相结合的新途径。

5、组织人员外出联系用人单位,进一步扩大就业网。

6、扩大“订单式”培养办学规模,加强校企联合,保障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

7、对引进就业信息的我校教职工给予适当奖励,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中介费用。

(五)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就业处牵头,学校系联动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格局。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制定,对外联系,日常管理及就业指导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①熟悉就业工作政策、法规及业务,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工作,制订全校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

②收集、发布用人单位信息,组织供需见面会

③对外发布毕业生信息

④ 指导安排就业指导课并督促落实

⑤负责毕业生就业签约和报到证管理

⑥做好毕业生的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同时做好档案传递

⑦加强就业市场调研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收集,为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素质提高献计献策。

⑧协调、组织、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⑨完成上级教育部门,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就业相关工作。

2.系部就业指导工作职责

①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安置方案,报校领导批准,并报就业处审定、备案。

②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并认真落实,报就业处备案。通过就业指导课和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政策、法规教育以及学生应聘业务指导,为学生就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③明确专人负责,协助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收集整理毕业生信息,建立完善毕业生个人信息库,并要求毕业学生及时做好户口档案的接转或托管手续。

④引导应届毕业生定期上校园网查询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上网查询参与率应达90%以上。

⑤做好本系部的就业率统计工作。确保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在75%以上。

⑥参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学生人选的选拔、招聘过程。

⑦护送毕业生赴就业工作岗位

⑧坚持开展对就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随访、信息反馈。并根据就业反馈,对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

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就业工作。

(七)加强对就业指导工作的考核管理

各系毕业生就业率低于75%,相关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系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系部应建立相应的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将应届毕业生的实习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月报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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