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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1-11-04 

  根据联院《关于评选2021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评议,现确定何伟同志作为候选人上报。

  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87661228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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