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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7 

全体教职工: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8月24日前提交校办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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