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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泰兴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6-23 

全体教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泰兴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分配我校推荐名额共1名。为做好学校推荐评选工作,希各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于7月2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校办室,经学校审核、推荐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泰兴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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