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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和优秀党员评
日期:2011-01-12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共泰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2010年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希各系部、处室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1.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的评议测评,要严格采取个人自评、群众参评、党内测评、支部审定的“三评一定”办法。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格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专题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送校长办公室。

2.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集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全体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点评表到办公室领取,其中点评领导姓名一栏由分管校长填写)。

3.做好优秀党员评选工作。各系部、处室认真对照优秀党员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做好优秀党员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机械系1人、电信系1人、建筑系1人、经化系1人、单招部1人、学校行政处室4人(校长室、校长办公室1人,召集人:任谦;学工处、团委1人,召集人:吕庚圣;教务处、教科室、督导室1人,召集人:朱鑫炎;总务处1人,召集人:印向东)。

以上工作需在本月19日前完成,特此通知。

中共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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